尽孝本由己,何须他人劳
2024年01月03日 10:18:29 来源:网校空间 访问量:63次
“孝”本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古有黄香温席,卧冰求鲤,孝亲之心,代代相袭。而“代尽孝”则是他人代替子女尽孝,名曰“尽孝”,其实未必。探寻事情的出发点,老板的本心无疑是好的。中秋佳节盼望团圆是人之常情,老板考虑员工心情,是关怀和体贴;自掏腰包送上礼盒,是慷慨和善意。不妥在哪?不妥在未经同意以员工工资代尽孝。“代尽孝”,于情理不通。孝心本应是子女内心生发出的孝敬父母之心,尽孝的行为也绝不限于给父母物质支持。“代尽孝”虽然让父母获得钱财上的照顾,却在精神慰藉与生活照料上缺位。子曰,“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在尽孝这件事上,也应“为孝由己”,通过真情让父母感到温暖。此外,“代尽孝”也缺乏对员工生活的考量。考虑尽孝之情,为何不体察生活的艰辛?柴米油盐酱醋茶,许多人的生活还要为明天的饭食而精打细算,动辄尽一半工资的尽孝金无疑会给本就捉襟见肘的生活雪上加霜。不仅要看到生活上的不易,还要想到潜在的家庭矛盾。并非所有家庭都和谐美满,其乐融融,怀揣着“代尽孝”善意的同时,不能忽视现实生活的复杂。 “代尽孝”,还于法理不容。《劳动法》早有规定,依法获取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擅自将他人劳动收益处分,可能会触碰法律的警戒线。尽管“代尽孝”之心向好,但在情与法的冲突之间,需要懂法与畏法之心。万一某些员工不买账,老板就枉费一片好心,反倒将自己陷于不义之境。诚然,在当下无根社会扩展,老龄化加剧的情况下,子女与父母感情淡漠的现象屡见不鲜,确实应引起关注。但身为外人,能做的只有劝解与引导。若身有余力,再为老人家尽自己的一份孝心,而不是半强制地“代尽孝”。身为子女,何妨放慢脚步。等等身后身形已然佝偻的父母,将拳拳孝心化为体贴与陪伴?《时间都去哪了》中,“生儿养女,一辈子,满脑子都是孩子哭了笑了”,唱出父母们的心声。他们将半生光阴倾注给我们,再在接下来的几十年中,目送我们渐行渐远。步履不停的我们,慢下来,等一等,回头望一望,莫等他人代以尽孝,更莫等再回头时路那方的人已不见。尽孝本由己,或许父母等待的不过是子女短暂的回首或停留。
编辑:田青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