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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流量为剽窃“递刀”

2026年04月07日 10:47:00 来源:网校空间 访问量:140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

2020年底,一百多名影视从业者发表抄袭剽窃者不应成为榜样的联合抵制声明。随后,郭敬明、于正在2020年的最后一天相继发表公开信,正式道歉。

据悉,早在2006年与2014年,法院就分别判定他们的相关作品抄袭和侵权行为属实。面对法院判决,郭敬明认为时间会帮他肃清一切,虽作出赔偿,但拒绝道歉;于正认为只是一次巧合与误伤,也只作出赔偿,同样拒绝道歉。之后,二人作为流量经济时代的吸睛体,不仅未淡出公众视野,还推出了一些受到追捧的作品,并在一些综艺节目中担任评委或导师……

对此,你怎么看?请写一篇文章,阐明你的观点。

要求:结合材料的内容,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审题】

1.真实情境的限制。这是一道真实社会热点情境任务驱动型材料作文。材料以倒叙的方式展示,在一百多名影视从业者发表抄袭剽窃者不应成为榜样的联合抵制声明下,郭敬明、于正在2020年的最后一天相继发表公开信,正式道歉。抄袭剽窃的处罚仅仅是道歉,这是一个让人气愤的问题。但是,回顾过往,法院判定郭、于二人的相关作品抄袭,两人作出赔偿,但拒绝道歉。抄袭者为何如此嚣张?法院作出判决却为何没有量刑?更有甚者,郭、于两人继续推出作品,并受到追捧,甚至在综艺节目中担任评委或导师。为何公众和媒体能够容忍、包容甚至追捧抄袭者?材料中涉及抄袭者、社会监督、法律,这些均可作为思考角度,考生写作时要基于材料,不能脱离材料,另起炉灶。

2.典型任务的限制。对此,你怎么看?明确要求考生针对材料所涉及的三方面问题进行思考。请写一篇文章,阐明你的观点,要求考生在基于对材料内涵的深入挖掘、思考等基础上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提出自己的看法,说出自己的见解与看法。文体要求是议论文。

3.价值判断的限制。命题人通过引用材料郭敬明、于正抄袭事件的事例,旨在引导考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辨别是非的能力。抄袭者不但未受法律的处罚,竟然还受到追捧,考生对于材料中的抄袭者、媒体、社会监督部门和法律欠缺等方面,要持批评或批判态度

参考立意

切题立意:

1.保护知识产权,支持原创。

2.诚信创作,辨别是非。

3.敬畏法律,尊重原创。

4.强化法治,严惩剽窃。

5.倡导诚信新风,做原创榜样。

……

偏题立意:

1.抄袭的危害。(单纯论述抄袭,未完整理解材料)

2.对郭敬明、于正事件的态度。(未理解材料内涵,偏离题意)

3.怎么对待抄袭剽窃事件?(误读写作人物,偏离题意)

······

莫让流量为剽窃“递刀”

2020年底,一出长达近十年的剽窃案盖棺定论。一百多名影视从业者发表抄袭剽窃者不应成为榜样联合声明,抵制郭敬明、于正之流。这些从业者们字字沁血的声明让人动容,也引人深思。

剽窃抄袭之风大行其道,究其根由,乃“流量至上原则”和知识产权“失足”所致。

流量大海奔涌,任你是再高明的泳者,也难独善其身。抄袭者不仅未淡出公共视线,仅因流量热点赚得盆满钵盈,甚至“摇身一变”在一些综艺节目中担任评委导师,是何道理?这其后,一些平台为求点击量与收视率,邀请德行有亏之人;一些网民只图恶搞玩笑,“审丑文化”大行其通。由此,流量为抄袭点火,为剽窃“递刀”。原因之二,在于公众对知识产权认识不到位。“知识付费”还未在大多数人脑中形成概念。好在,《民法典》中明确指出剽窃罪可以量刑,为作者提供保护。但法律的普及仍存在一些疏漏,大多数中国人只知为物质付费,不知为知识“买单”。

若想拒绝“抄袭者成为榜样”的魔幻现实,需从平台与公众两个方面抓起。

平台应肃清整治,莫让流量冲破底线。年初的“马保国事件”也是一个道德向流量低头的例子。这一类事件应引起警惕,而著名法律教授罗翔的走红,让法律知识乘上流量的顺风航船;李子柒、“阿木爷爷”火遍国内外,让中传统文化插上了流量的翅膀,向阳而行。可见,流量如水,善引之,则以济万物。

公众应聚力抵制剽窃者。流量经济,泥沙俱下,作为消费者,我们有权利、有义务对剽窃作品高举“红牌”。蝼蚁聚力可敌大象,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当每个人都拒绝为抄袭的作品付费时,抄袭者自然也无流量可言了。世界刻画着我们,但我们不能一味被流量裹挟,我们也要定义它的算法。

康德有言:“有两样东西神圣不可侵犯,那就是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在流量时代,这“道德律”更显重要,它如黑暗中的光,这光微而不弱,足以充塞天地,烛照人间。

善引流量之水,莫让流量为剽窃“递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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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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