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县东关小学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措施
一、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工作
1、充分利用学校广播、板报,开辟专栏,宣传介绍普通话规范知识,汉字规范知识。
2、在学校教学楼道内设置长期性的醒目的宣传标语、标牌;充分利用学校校园内的宣传栏和各班教室的板报。
3、举办学生墙报、手抄报等活动,提高师生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营造良好的语言氛围。
4、利用课余时间,对校内用字,包括各种指示牌、标志牌、标语、各类校本教材、教案、试卷和其他印刷品、自制教学软件、教师板书、作业批改、书写评语等进行检查监督。对不规范用字、错别字等提出修改意见。
二、教育教学工作
1、使用普通话
(1)全校师生在教学、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中都要使用普通话。
(2)加强普通话口语教学和汉字书写教学。学校所有课程必须使用普通话授课,使普通话真正成为教学语言。按照新课程标准要求,结合本学科教学特点,强化口语教学和写字训练。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培养学生普通话口语能力,要注重培养学生正确分辨其识字范围内的规范字和不规范字的能力,训练学生正确书写汉字,使学生的语言应用能力得到普遍提高。
(3)加强对学生使用普通话的检查力度。
2、用字规范化
(1)校园内标语、宣传栏、通知、指示牌使用规范汉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
(2)教师在以下情况必须使用规范字,如:校本教材、教案、板书、课件、试卷、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
(3)学生在以下情况必须使用规范字,如:作业、手抄报等。
三、加强检查,认真落实。
1、坚持把普通话授课作为教学考核的内容之一,定期对教学活动进行检查,发现在课堂不能很好使用普通话的师生,及时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2、开展学生作业、作文用语规范性检查和教师普通话授课、板书用字规范化检查等专项检查。杜绝错字、别字、异体字的出现。
3、奖励制度。对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教师和学生,学校要予以表扬和奖励。
总之,学校要把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与提高师生素质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达到国家规定的规范标准和要求。